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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申请证监会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证监会以上述信息属于证监会内部管理信息为由不予公开,但《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已在国务院裁决案件中作为证监会主张其立案调查程序合法的依据,且该主张已得到裁决机关的支持。由此可知,至少《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中的相关程序规定已被作为对外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应属于内部管理信息的范畴。故证监会不予公开的理由无法成立,证监会应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龚震亚律师 上海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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