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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究竟是记载户口簿的客观事实,还是确认一种法律关系,需要综合判断。

       如果户口证明改变或者确认了户口关系,那么,该证明本质就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处分性书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只是说明户口登记簿记载的事实,则属于事实性书证,该户口证明不具有可诉性。

      (龚震亚律师 上海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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