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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机关对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待遇的调整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及工资待遇进行审定,是内部行政行为,对该行为有异议,属于有关职务职级待遇审定的内部人事任免争议。(龚震亚律师 上海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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