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上海市专职律师,省级诗词协会会员。业务领域主要涉及行政诉讼。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联系电话18301725408。曾任职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调研室主任及行政庭庭长,司法考试后离职。在法院期间曾办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上千件。个人文字作品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网站刊登。
行政征收是政府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群众房屋时,经过规划、论证、评估、补偿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决定。人民政府是否决定征收,如何征收,征收多少,是其基于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考量后作出的决策,并不受人民法院的审查、监督。
(龚震亚律师,上海专职律师,电话1830172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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