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上海行政诉讼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业务领域主要涉及行政诉讼、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款分割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近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个人文字作品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网站刊登。
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龚震亚律师,上海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