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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政府作出了征收决定,一被征收人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该征收决定违法,同一地块上其他被征收人是否有必要也对该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呢?

       笔者的意见是不必要的。因为征收决定是政府对同一地块所有被征收人作出的总括性行政行为,对所有的被征收人发生同样的法律效力。即使人数众多的被征收人分别诉讼,所诉的也只是同一征收决定,诉讼请求也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个体的不同,征收决定的内容和效力发生改变。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示范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则需要根据各自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诉讼。

      (龚震亚律师 上海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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