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上海行政诉讼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业务领域主要涉及行政诉讼、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款分割等。从事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近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个人文字作品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报刊网站刊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公众网络系统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如该网络系统未作例外说明,则系统确认申请提交成功的日期应当视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的内部处理流程,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延期处理的理由,逾期作出答复的,应当确认为违法。